日本内阁府决定向11所大学拨款共计16亿日元,以支援地区核心大学发挥自身优势和特色,开展科研活动。加强地区核心大学创新创造环境强化项目,由欲参加该项目的国立大学和私立大学向负责科研成果社会转化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道府县、指定城市) 提出申请,申请受理机构结合该大学的地区合作业绩和未来构想进行评估,入选大学等获批可自由使用的资金,原则上为期两年(最长三年)。
在49份申请中,经过初审(书面评审)、复审(面谈调查),11所大学脱颖而出。审查过程中,对纳入地区核心和特色研究型大学综合振兴方案中的大学、获得负责社会转化的官厅支援的大学、被定位为地区产学官合作体制成员的大学、作为地方政府自主财源计划的申请主体获得支援的大学等在初审中获得了加分。
各大学的分配金额如下:丰桥技术科学大学1亿日元,东京农工大学1亿日元,岐阜大学1亿日元,信州大学1亿日元,德岛大学2亿日元,北海道大学3亿日元,广岛大学2亿日元,神户大学1亿日元,弘前大学1.5亿日元,富山大学1.5亿日元,岛根大学1亿日元。
此次拨款旨在通过拨发大学可自由使用的资金,通过强化大学自身优势和对地区的贡献,促进地方行政机构和产业界对大学的投资,以推进大学财源的多样化。
原文:《科学新闻》
翻译:JST客观日本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