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日本

广岛大学奖学金政策

2014年10月09日 政策动态、奖学金

  日本留学广岛大学奖学金政策。因为经济原因使得继续学习变得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奖学金贷款制度申请奖学金。现在,广岛大学约有40%的学生申请了奖学金贷款。此外,还有“日本学生支援机构奖学金”、“地方公共团体”和“民间财团”的奖学金制度。日本学生支援机构的奖学金贷款包括第一种类奖学金(无利息贷款)和第二种类奖学金(有利息贷款)。

 

  一、日本学生支援机构奖学金

 

  日本学生支援机构奖学金 贷款月额(2011年度)

 

  第一种类奖学金(无息贷款):非住校学生 可选30,000日元、45,000日元

 

  住校学生 可选30,000日元、51,000日元

 

  第二种类奖学金(有息贷款):可选30,000日元、50,000日元、80,000日元、100,000日元、120,000日元

 

  二、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申请对象:学习成绩优秀,但因经济原因继续就学困难的学生

 

  申请人数:10名左右

 

  支援的内容:1、 奖学金的给付(每月100,000日元)

 

  2、 入学金的全额免除

 

  3、 学习过程中的学费全额免除

 

  4、 如果毕业后继续进入研究生院学习,将继续支持奖学金

 

  申请资格:1、 AO入学考试(综合评估方式II型)或一般入学考试合格者

 

  2、 学习成绩的标准

 

  3、 经济困难程度的标准

 

  三、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奖学金

 

  日本政府奖学金的申请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大使馆推荐。即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委托驻外日本使馆招收国费留学生并进行第一轮选拔,进行书面材料审查、笔试及面试。驻外日本使馆根据结果向文部科学省推荐候选人,最后由文部科学省决定奖学金获得者。详细情况请向日本驻中国大使馆查询。第二种是由大学推荐。根据广岛大学与国外大学签订的交流协议,在预定进入研究生院的外国留学生中选拔特别优秀的学生,需要支付奖学金人员向文部科学省推荐,最后由文部科学省决定奖学金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