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日本

面向自费留学生学习奖励费的给付制度2

2013年09月04日 政策动态、奖学金

5、关于制度的对象

在留资格需为“留学”(正在申请留资格变更为“留学”,但并没出结果的夜包括。),国费外国人留学生及外国政府派遣的留学生不得申请。

另外,还包括在留资格为“就学”,以进入日本大学、研究生院、高等专门学校以及学习专修学校的专门课程为目标的学生,还包括财团法人日本语教育振兴协会认定的日本语教育机关(以下简称为日本语教育机关)的在籍生。

6、给付所需要的文件

关于给付所需要的文件(在籍状况),需要持有下列条件1~5中的任何一个,并且需满足6~9所指出的学业·经济状况。另外,需要每月在学校的留学生事务担当部署的在籍确认簿上签字。

       1)作为日本的研究院的正规生在籍,或者持有大学的本科毕业及以上的学历,并且,为了实行研究生水平的研究活动,需要持有研究生的在籍证明。

       2)作为日本的大学、高等专门学校第4学年以上,或者学习专修学校的专门课程的正规生在籍。

       3)作为日本的大学以及高等专门学校设置的专门科,或者留学生别科的正规生在籍。

       4)作为为了考入日本大学而进入的设置了准备教育课程的教育机关的正规生在籍。

       5)作为以进入日本大学、研究生院、高等专门学校以及学习专修学校的专门课程为目标,参加日本语教育机构的学生在籍。

      6)根据下面的募集要项中所规定的方法,申请奖学金的前一年度的成绩评价系数,研究生水平需达到2.30以上,本科生水平需达到2.00以上,并且在给付期间也能保持这个成绩的学生。无法做出成

绩评价系数的学生,根据各自的成绩评价系统,被认定为成绩优秀者。

      7)补贴(入学金、学费等。)平均每月在90000日元以下。

       8)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奖学金等,不超过学习奖励费的每月给付额。

       9)如果有在日的抚养人,其年收入不超过500万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