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日本

力争在2050年摆脱对核电站的依赖(3)

2012年11月03日 能源环境

2. 有效利用剩余钚对策和核电站事故的处理对策,结合青森县情况进行考虑

9月15日,经济产业大臣枝野幸男对继续建设青森县大间核电站和维持再处理工厂表态后,国民要求解释在摆脱对核电站依赖的政策下,建设大间和维持再处理工厂的理由。

枝野经济产业大臣之所以表明允许建设大间核电站和维持再处理工厂,是因为在青森县,如果乏燃料回收设施和核电站等项目突然取消的话,马上就会波及就业岗位,产生极大的经济影响1)。因此,考虑通过新的可再生能源以及火力发电站的建设来缓和经济方面的损失是必要的。另外,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产生的高浓度污水约有20万吨,处理这批污水需要大规模的设施。六所村的再处理工厂是商业成套设备,能够将再处理后发生的高放射性废弃物(核垃圾)进行玻璃固体化。可以考虑将其作为高浓度污水的处理设施。

另外,日本在国内外约持有45吨的钚。放置这些钚物质可能招致国际社会对日本制造核武器的担心。除了在英国和法国进行燃烧,在青森县大间町,允许J-POWER(日本电源开发株式会社)将建设中的钚燃料核电站作为例外继续建设,并应考虑燃料在该核电站的完全燃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可以承认发电站40年的运转,在2030年摆脱对核电站的依赖时作为例外进行处理。因为这归根到底是剩余钚的对策。顺便说一下,大间核电站比通常的轻水炉型核电站能多燃烧近4倍的钚,此外,也得到了地方政府利用钚燃料的许可。将再处理工厂和大间核电站作为处理污水和燃烧剩余钚来实现防止核扩散的设施,可以缓和对青森县的经济影响吧。

但是,完成大间核电站建设并成功运转的话,估算核电事故引发的保险费用,将由J-POWER公司支付,如果支付困难的情况,可以将项目划归国家所有,而其运营则委托给J-POWER公司,由国家承担核电事故的全部责任。

使用再处理工厂进行污水处理、剩余钚的燃烧,由接下来详细讲述的“核能项目集中管理机构”实施也是非常有力的。

文/日本经济研究中心岩田一政(理事长)、小林辰男(主任研究员)

 

1) 电源所在地补贴的金额约有2400亿日元(1981-2011年度)、核燃料回收设施县内企业接受的订单金额为5100亿日元(1985-2010年度)(朝日新闻2012年9月13日日刊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