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日本

依据议员立法法律制定的科学技术基本计划

2016年02月09日 科学・技术奖

振兴科技对日本政府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课题,但是推进科技与创新,不仅对日本,对于人口增多、面对着自然环境、能源、粮食等诸多问题的世界各国来说也开始变成了一个必需的共同课题。日本政府自上世纪60年代经济高速增长期开始就致力于振兴科技,在经济泡沫破裂,经济增长开始呆滞的90年代之后,振兴科技作为一项政策性课题比以前变得更为重要了。其中值得大书特书的一个机缘是1995年执政党和在野党在国会全会一致推进的议员立法《科学技术基本法》的成立。

由于日本的国会是议员内阁制,所以法律原案原则上几乎都由政府起草,但是《科学技术基本法》,并非根据政府起草的原案,而正是根据立法机关的国会议员的提案所制定的一部极其独特的、反映了当时对经济低迷抱有危机感的法律。

[caption id="attachment_91159" align="aligncenter" width="480"]依据议员立法法律制定的科学技术基本计划 专题讨论第5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的座谈会(1月11日于东京)[/caption]

从基本法这一名称可以知道,科学技术基本法并非规定个别具体事项,而是起到规定了政府应当如何承担科技振兴的方针般的作用。具体如下:

(1) 规定科技振兴方针(一、发挥研究者的创造性; 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开发研究的和谐发展;三、科学技术与人类、社会及自然的协调等)。

(2) 规定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在科技振兴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3) 规定政府在综合性、计划性地推进科技振兴政策时,应经过科学技术会议讨论后制定科学技术基本计划。规定政府为实施科学技术基本计划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所需资金的到位。

(4) 规定国家应采取的措施(一、推进保持平衡的多样化研究与开发;二、确保研究者的培养;三、完善研究设施·设备;四、推进涉及研究开发的信息化;五、促进研究交流等)。

科学技术基本法中对政府最具体的规定是,第9条关于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的制定。根据第9条规定,政府制定的科学技术基本计划需决定以下事项。

(1) 推进研究开发(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开发研究,包括技术开发)的综合性方针

(2) 在完善研究设施·研究设备、促进研发的信息化及推进其他研究开发的环境维护方面,政府应综合性且计划性地采取的措施

(3) 与其他科技振兴相关的必要事项

另外,法律条文上没有提到,但在国会对该法律表决时同时通过了一个附带决议。根据附带决议,"科学技术基本计划被规定为对10年以后做了预测的5年计划,在制定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时,应根据该基本计划,为了能够谋求彻底扩充政府的研发投资,以实现科学技术创造立国的目标,在基本计划中应争取对包括应采取的措施、规模等尽可能进行具体的记述。"

因此科学技术基本法通过后,日本政府制定了从1996年至2000年期间的第1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之后也依次制定了为期5年的第2期基本计划(2001-2005年)、第3期基本计划(2006-2010年)、第4期基本计划(2011-2015年)。由于第4期基本计划将于2016年3月结束(日本政府的会计年度自4月起,至次年3月结束),今年4月开始的第5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的制定工作从去年开始着手进行,内阁府的审议机构·综合科学技术创新会议已于去年12月决定了第5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的内容。今年1月将通过内阁会议决定。下一期将为大家介绍第5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的内容。

文/永野博 图/CRCC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