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日本

资源循环技术特辑(2)

2012年01月17日 交流

循环型社会建设中的中日合作可能性

2000年,设立了建设循环型社会的基本法——《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基本法中对循环型社会的定位是,通过控制天然资源的消耗及废弃物的产生、形成再利用物质的流向、采用适当的管理方法开展废弃物处置及资源的循环利用,最低限度地降低环境负荷。并规定将控制产生、再利用、再生利用、热回收、适当处置作为废弃物及循环措施的基本优先次序。

在该框架型的法律之下,施行了《容器包装循环法》、《家电循环法》、《汽车循环法》、《建设循环法》、《食品循环法》等个别的废弃物循环法。建立起使用寿命结束的产品回收、循环制度,引入扩大生产者的责任。产业界一直以来进行了以下相关努力:促进副产物的利用、通过政府促进购买环保产品、市民的垃圾分类、削减塑料袋等。至今为止,创造出许多技术、制度、体系,有可能对亚洲等发展中国家今后制定施政策略等做出贡献。

本文将介绍国立环境研究所、循环型社会·废弃物研究中心(以下称为循环中心)正在推进的核心研究项目——“建立支撑国际资源循环的适当管理网络及技术体系”的研究概要,同时,基于对中国形成循环型社会的相关工作现状的理解,阐述今后可向中国介绍日本的哪些相关举措及经验。

跨越国界的资源循环

在日本,与制定循环法之时相比,目前最大的变化是“资源的流向”。以往作为废弃物而在日本国内进行处理、处置的东西,现在均作为有用的资源在日本国内循环利用,部分更输出至国外。由于经济的全球化,我们无法不正视跨越国界的资源循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包括废弃塑料及被称为e-waste的使用寿命结束的电气电子产品等。

循环中心正在针对使用寿命结束的电气电子仪器,即所谓的E-waste的国际资源循环开展相关研究。例如,对于使用寿命结束的计算机,运用误差最小化法,推算出2000、2001及2004年度的台式计算机(主机)及笔记本电脑的流向,掌握循环制度施行前后的变化。结果表明,2000年度及2001年度,分别有392万台、488万台使用寿命结束的计算机排出,推算其中约三分之二的量在日本国内进行了处理、循环利用,四分之一在日本国内再使用,8%被输出至海外。另一方面,家用个人电脑的循环利用开始后,2004年度有747万台计算机排出,推算日本国内处理及循环利用、日本国内再使用及输出海外的比例分别为37%、37%、26%。

图1 2001年度使用结束的计算机流向(单位:千台)

2004年度使用结束的计算机流向(单位:千台)

在制定循环法之前,使用结束的计算机及家电在自治体中被当作大型垃圾而进行粉碎,对回收了铁等金属后的残渣进行填埋处置。循环工作从自治体转为由厂商处理,这点尽管从资源利用、削减填埋处置量的角度来看颇为有效,但使用结束的计算机始终难以实现在日本国内进行回收,这也是实情。

制定循环法的当时,并未设想到如此大规模的国际资源循环,因此为了在循环法体系与国际循环实际状态之间进行调整,不断推进研讨及审视修正。循环中心基于有价金属流出至日本国外的角度,以及从采用国外技术可在何种程度上实现高效回收贵金属、稀有金属的角度出发,进行调查研究。

中国循环经济的推进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实现了飞速的经济增长。但是另一方面,言论指出,能源消耗量的增加及资源短缺、资源利用率低下成为了经济发展的瓶颈。中国政府对此问题的明确定位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可缓和对经济增长的制约,促进获得经济利益。基于这一思路,在“循环经济”(Circular Economy) 政策中,对循环利用的定义不仅停留于废弃物的循环利用,而是广义地包含节省能源、节省资源(原材料)、节水,与日本的“循环型社会”相比,概念更广泛,这是其一大特征。

在企业的生产活动中,为了促进节能及副产物的利用等,推进清洁生产,2002年中国制定了《清洁生产促进法》,并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向循环经济转型的基本法,制定了《循环经济促进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除此之外,推进生态工业园区 (Eco-industrial park) 的建设。关于生态工业园区,2009年6月在东京召开的第二次中日高层经济对话当中,日本环境省与中国环境保护部之间,就共同开展沈阳市—川崎市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的相关试点事业达成协议,预计今后将开展各项调查研究和事业。

此外还公布了有关家电循环的法案,预计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但是关于其他各类废弃物,应对措施仍显不足。中国政府希望日本可以在容器包装、废弃轮胎、庭园(修剪)、食品废弃物等的回收循环方面,就处理循环技术及制度构建提供协助。

面向亚洲的适合当地的技术开发

亚洲地区的部分大城市在实现经济急速发展的同时,废弃物应对措施也随之得到推进,但在中小城市及农村地区等,仍处于生活排水、粪尿等液态废弃物未能及时得到适当处理的状态。循环中心希望发挥以积蓄至今的生物工程学及生态工程学为基础的净化槽等技术和诀窍,提出有助于亚洲地区实现适当的资源循环的体系方案,作为亚洲地区分散型的高效、低成本液态废弃物的应对措施。至此为止,该中心调查了以中国为首的亚洲地区生活排水、粪尿等的污水处理实际情况,就其生活排水的特性是否与日本有异、以及引进净化槽技术等而带来的环境负荷削减效果等进行了研讨。基于上述经验,2006年,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引进了面向亚洲的高度处理净化槽等污水处理系统的性能评估装置,相关工作的展开备受期待。

中日社会经济情况的差异

中国生活垃圾收集搬运量达到1亿4841万吨(2006年)。在中国,大部分城市采用混合收集方式。约8成垃圾采用填埋处置,而部分城市则逐渐采取堆肥化或焚烧处理。

众所周知,日本采用垃圾分类处理,众多亚洲国家也逐渐采用这种处理方法。中国也从1985年左右开始,在各地提议并实施城市垃圾分类收集,但由于市民的意识低下而无法形成习惯。此外,收集运输的效率低,即使设置了分类用的垃圾箱,最终仍变成混合收集。基于上述各种理由,垃圾分类处理在中国仍停留于展开试点的阶段。

在上述背景之下,还存在着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诸如存在着收购资源垃圾的非官方回收分类企业及个人、没有高效的物流企业、没有适当的交付对象(循环处理企业)等。开拓分类回收后的资源垃圾的交付对象,以及行政与循环事业者之间的调整业务不可或缺,在此类软件领域,也有必要传授日本的经验诀窍。

但是,由于日本与中国的经济社会情况具有极大的差异,因此日本的制度设计经验及技术不可能一成不变地就能发挥作用。例如,在日本必须由循环企业收取处理费用后进行处理和循环的废弃物,在中国则经由廉价的劳动力进行人工分解、筛选,因此大部分废弃物被有偿进行交易,对于从事此类回收处理的个人及小规模企业难以监管,这是中国特有的难点。在认识到这种社会经济情况差异的前提下进一步推进研究活动,相信不仅将对我们的研究成果有所贡献,而且也将对中国的处理循环技术改善及制度构建做出贡献。

吉田 绫

简介

(独)国立环境研究所循环型社会废弃物研究中心研究员。生于1978年10月。2006年3月取得东京大学工学系研究科城市工学博士学位。

2006年4月进入国立环境研究所。目前的研究课题是亚洲地区的电子电气设备废弃物处理技术分类及改善策略的探讨。(独)国立环境研究所循环型社会废弃物研究中心在线电子杂志:http://www-cycle.nies.go.jp/magazine/top/200908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