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述日本:日本的慈善文化让底层孩子做上了大臣

日本社会 · 经济百科 2017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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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自认是个没有慈善文化的国家,如今日本社会正在通过各种方式培养民众的慈善意识,比如可以捐自己的购物积分,可以在银行办理每月定额捐款手续,可以办理自动捐积分的信用卡,提高捐款免税比例等。其实,我觉得日本未必没有慈善文化。

谈到慈善,也就是扶贫帮困,救济援助,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原日本文部科学大臣下村博文。

成为日本文部科学大臣,是下村博文小学五年级时就立下的志愿。虽说少年当立大志,但对于下村博文这样一位少年来说,别说是做大臣,就是读书上学都是一件难事。下村博文的父亲在他9岁那年就因交通事故去世,留下了三个分别只有9岁、5岁和1岁的儿子与寡母艰难度日。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日子里,哪怕是得到一个鸡蛋,下村博文都要和两个弟弟分着吃。在下村博文升入高中那年,他成为慈善组织——财团法人“交通孤儿育英会”的第一批助学生,获得无利息助学贷款,顺利完成了高中学业,并考入日本名门大学早稻田大学。生性腼腆的下村博文在参加“交通孤儿育英会”的街头募捐活动时,第一次对社会感到愤慨,为自身感到羞愧。他感觉,抱着募捐箱的自己,就像是个乞儿。有所激者有所成,此后的下村博文就仿佛换了一个人,积极加入早稻田大学雄辩会,开始向日本政界进军。试想,如果没有“交通孤儿育英会”,出身贫寒的下村博文能否进入大学呢?坐在大臣位子上的人还会是他吗?

日本的扶贫帮困事业,有记载的最早开始于593年,是圣德太子在四天王寺四箇院开展的佛教性慈善救济活动。从中世纪开始,以个人名义发起慈善活动,进行扶贫帮困的统治者比较多,但这些说到底还是为了收买民心,强化领地里的向心力。时代进入武家政权后,大规模的佛教慈善活动也越来越多。在德川幕府的统治下,“亨保改革”、“宽政改革”、“天保改革”,这三场改革就都包含了慈善事业,比如收容流浪者、救济难民的小石川疗养所,就是日本行政机构设立的第一个慈善医院。

19世纪60年代,在受到西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冲击后,日本实行了由上而下的改革——明治维新。明治维新后的新政府,为了向欧美列强看起,推行富国强兵和殖产兴业政策,大量的劳动力从农村流入城市工厂,在城市里形成了贫民窟,并引发了诸多的社会问题。1874年,日本政府制定了扶贫帮困的《恤救规则》。这是日本第一个全国统一的救济制度。从明治30年,也就是1897年开始,日本学者、思想家纷纷发表慈善救济论,相继出现了个人投资建立的民间慈善设施。1903年,日本首届全国慈善大会在大阪召开,共有200多名慈善家出席,大会决定设立史上首个全国性的慈善联络组织——“日本慈善同盟会”,后改名为“中央慈善协会”,首届会长由涩泽荣一担任。

日本的首个有关慈善事业的法律,是1951年出台的《社会福祉事业法》。日本国宪法第89条规定,政府不可以援助慈善组织和团体。不过在地震或战后的重建时期,政府却是需要慈善组织和团队的援助的。为了能够统筹好慈善组织和团体,同时又不触犯宪法,日本政府在《社会福祉事业法》里开辟了一条奇径,树立了社会福祉法人这样一种新的慈善事业经营模式。

“中央慈善协会”,就是日本最大的社会福祉法人。《社会福祉事业法》生效后,“中央慈善协会”与支援被中国大陆遣返的日本人的“恩赐财团同胞援护会”和支援战殁军人家属和伤残军人的“恩赐财团军人援护会”合并,更名为“中央社会福祉协议会”,也就是现在的“全国社会福祉协议会”。如今,日本全国所有都道府县市区町村的社会福祉协议会,都归于“全国社会福祉协议会”管理。

“日本红十字社”的历史也相当长,开始于1887年,一直以来都是由日本皇后做名誉总裁,皇太子或其他皇族担任名誉副总裁,在全国47个都道府县都设有支部,而且几乎所有的支部都是该由该县的县太爷——知事来担当支部长。

虽然“日本红十字社”属于“认可法人”,但是信息透明度特别高,网站随时公开收支报告等,所有捐款百分之百用于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飞机、火车等交通灾害的受灾者,同时在全日本的初高中开展青少年红十字教育活动,以学校为单位,加盟红十字的慈善活动。

“日本红十字社”的社员不分性别、年龄、国籍,原则上谁都可以加入。但做社员不仅没有任何报酬,还要每年交500日元以上的社费,协助红十字社的运营和维持。在10年内交了2万日元以上社费的社员,会被赠予特殊社员称号。截止2014年4月16日,共有社员6万5212人。

或许有人会关心,“日本的红十字社”里有没有“郭美美”?回答是,说有就有,说没有也是没有!2014年10月9日,“日本红十字社”和歌山县支部的一位男会计公开谢罪,称自己在2012年5月到2013年2月间,分46次共贪污了“3·11大地震”捐款和菲律宾台风捐款21万8000日元。虽然这位男会计已经将贪污的钱全部还给了红十字社,但是红十字社还是将其开除,并开展了特别监查。这是“日本红十字社”这么多年来最大的丑闻。

除“全国社会福祉协议会”和“日本红十字社”这两个和日本政府联动的全国性慈善团体外,被日本政府认证的民间的特定公益增进法人、特定非盈利组织共有4万2387个。规模排在前几位的,几乎都是由日本旧财阀成立的。

由于日本的慈善事业历史长久,因此和其他国家相比,有较为完善的法规、法则,慈善基金的来源和收支也都向全社会公开,几乎没有出现过参与商业运作、洗钱、虚报虚算收支等案件。

虽然我不认为日本是个没有慈善文化的国家,但我倒是鼓励日本自认没有慈善文化的想法和做法。这,总比沾沾自喜不求改进来得好。你们说呢?

转载自文・照片/ 蒋丰(《日本新华侨报》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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